5月27日,大队民警在辖区垣曲服务区查处一起超员且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5时30分许,大队民警在对一辆豫H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室一共3人,而该车核载是2人,超员1人。当民警询问该驾驶员是否知道超员属于违法行为时,该驾驶员称知道,第一次跑这边(菏宝高速),随后,民警对该车GPS记录数据进行检查,又发现该车有超速行为,随即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提醒其作为大货车驾驶员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减速行驶、安全出行。 最后,大队对该车驾驶员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对其驾驶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之处罚,同时责令驾驶员将车上一名乘客进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