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的通知》,明确:职工大病高额医疗费用可“二次报销”,且单位和个人无需额外缴纳医疗保险费。我们特地连线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孙德尧,请他帮我们深度解读此次实施的“二次报销”医保政策。快戳视频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