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肇事弃车11个小时才报警,保险公司拒赔28万!肇事后弃车而去,11个小时后才报警,中间有什么问题? 陈先生买了一辆轿车,然后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投保交强险、车损,三者等险种。之后,陈先生的朋友项某借走了该车。 2016年4月25日零时26分,项某驾驶该车,行驶至某交叉口时与路外电线杆发生碰撞,该事故不仅造成电线杆折断、电线损坏,还造成了电杆上的LED显示屏损坏,同时陈先生的爱车也造成局部损坏。事故损失:车辆维修费16万余元,车辆施吊费2170元、电线及电杆抢修费用11万余元,共计28万余元。 碰撞事故发生后,项某并没有按照一般人的出事行为,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联系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而是当时就弃车离开现场。并于当天中午11时许到该县公安局报案。 随后,交管部门就该事故做出简易事故认定书,显示驾驶人项某承担事故损失全部责任。 由于该次事故造成了几十万的损失,加上肇事人员弃车而去长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