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车险拒赔“非医保用药”,法院说:是流氓条款!非医保用药,通常是在住院医疗保险中出现。然而,车险居然不赔“非医保用药”,这不是耍流氓么? 看看这个案例,法院怎么说的。 2017年1月30日中午,曾某骑电动车和由傅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这次碰撞事故,导致曾某电动车后座的载人员蔡女士受伤。住院71天,用掉医药费高达22万余元。 而该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傅某负全部责任。 该事故责任明确,应该由傅某驾驶的车辆的保险公司用“三者险”保额内赔付。然而,保险公司却对非医保用药有15%的免赔。 双方为此上了法院。 法庭上,该保险公司提交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范本。保险条款中,确实有对15%的非医保用药部分,保险公司免赔的明文规定。 而原告蔡女士及傅某则认为:保险公司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并且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保险公司在承保该保单的时候,对傅某解释和说过该条款。也就是说,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