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右转时存在视觉盲区,右转前一定要提前观察周边车辆及人员!以下这个事故就是因为右转弯车辆疏于观察,又遇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直行而引发的。 2020年5月13日8时40分左右,卜某某驾驶苏BP***2号小型面包车由南向北右转弯向东行驶至海安市墩头镇墩头村七组地段时,所驾车辆与由南向北的李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李某某及摩托车乘员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本起事故中,卜**驾驶机动车右转弯行驶时,未能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摩托车乘坐人员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转弯车辆礼让直行车辆及行人,谨慎适速行驶,是每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承担的一份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来源:海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