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交警通报一起案例。去年9月,珠海一男子为赶上吉时帮朋友迎亲,在人民西路超速行驶,撞死一骑单车横穿马路的老人。交警介绍,被撞老人56岁,当天早上正骑车上班。经鉴定,小车事发前车速112.5—117km/h,超过该路段限速70km/h的规定,已严重超速。交警认定,涉事司机驾车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确保安全且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的一方过错;而老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是导致事故的另一方过错。双方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南都记者:王靖豪 实习生:洪晓可 黄亮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