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应称,该起事件经检方审理后认为肇事者有坦白情节,且获得被害人丈夫出具的谅解书,遂作出不起诉决定,且伤者系白血病恶化于5月3日去世。程某群的姐姐陈女士不认可不起诉决定,她说事发后直到姐姐去世,肇事者本人从未道歉;谅解书是为收回垫支费继续治疗而签, 妹妹并未开具委托让姐夫签,不具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