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始末简述: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被控用刀谋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两项一级谋杀罪。 当一切犯罪证据皆指向辛普森时,律师团往“种族歧视”的方向辩护,煽动了当时美国黑人的暴风抗议,也由于证据系统在当年并不完善。最终,陪审团一致裁定,无罪。 辛普森出了一本书叫做"If I did it"(假如我做了),书中以假设性口吻描述了案发的全经过。 如果有人能够以回忆性的口吻,向你讲述如何谋杀别人,具体动作姿势都记得,他说那只是想象的,你会相信吗? 本案律师团中的一员,就是卡戴珊三姐妹的生父-罗伯特卡戴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