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业主不得实施的13项“任性行为”。按照规定,13种违规行为包括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或者私挖地下空间等内容,同时对高空抛物、私拉电线充电、违规饲养动物等细节管理也做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