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8日9时50分,阜阳市高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宁洛高速下行线384KM处路段发现,一辆牌号为皖11/12220的低速车(变型拖拉机),正以明显低于高速公路最低限速60km/小时的速度在高速公路龟速行驶。 驾驶员马某自知低速车不允许驶入高速公路。当前适逢高速免费期间,马某想快点驶抵目的地,就心存侥幸,自做主张将车辆驶入高速。民警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严肃处理。 通讯员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