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民政局、石家庄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次提高标准将惠及约16.3万城乡困难群众。新的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