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在娄星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一大队大队长杜辅中在接受记者提问时透露,从5月1日起将推行“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制度”。 根据公安部新推出的措施规定,减免记分只能是在驾驶人有累积记分,这种情况下才能够申请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减免记分,具体包括驾驶人: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