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的规定: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纳税人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