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左右,在朝阳区北京工业大学地铁站前,一辆自行车撞倒一名行人。当时这名行人下了公交车后准备穿过非机动车道到对面的人行便道,但他没有直接过马路,而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走了一段路,正好此时一骑车人从此处经过将他撞倒。民警在调取了监控后做出判定,行人和骑车人都有过错,认定为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