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5日晚,西市交警大队在智泉街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0时15分许,一辆微型面包车由东向西驶来,行驶至距卡点20米左右位置,突然向某小区转弯,民警立即向前将该车拦停,并让驾驶员接受酒精测试,经检测,该驾驶员为饮酒驾车,酒精值为48mg/100ml。 经询问了解,驾驶员李某,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吃饭,酒桌上朋友喝酒了,他本人没有喝酒,其朋友就让他帮着挪下车,帮把车开回家,可刚到小区门口被交警拦截,经检测居然是酒驾,李某这时说我中午吃饭喝酒了。紧接着让交警意外的事又发生了,在民警询问李某驾驶证准驾车型时,李某说我是三轮车票,出示证件后,民警发现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D,D代表只能驾驶三轮和两轮摩托车,是不能驾驶小型汽车的,这真是明知错还去犯错。 当事人李某饮酒驾驶和驾驶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给予罚款4000元和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