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会上通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17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调整后,是否会影响到后续的防控工作力度?”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言人李文秀对此答记者问。他表示,将按现行防控工作力度,继续保留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按照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报道 记者 胡丽齐 钟圆圆 郑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