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郑锦:上海市卫健委要求,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必要时经病区的护士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重症患者、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的患者要限时、限人、错时。确需陪护的,可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本市各级医院不得无故禁止病房探视和陪护,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