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从2月3日起,要求全省零售药店发挥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对购买止咳药品人员实行实名制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购买药品人员如未携带身份证则不予以销售,药店发现疑似度较高人员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