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是1月24日至30日,为期7天。因为疫情的特殊原因,国务院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到2月2日,2月3日正常上班。而后,各省市又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相继下达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那么,今年春节的假期怎么算?工资怎么发?按什么标准发? 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把假期延长至2月2日,那么延长的这几天,依然是休息日。通知的第三条,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这就明确了这几天是休息日。 各省市又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下,发出延迟复工通知,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这几天怎么算?我们看看上海市人社局的权威解答: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你原来上班是多少工资,休息日还是多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