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春。当年正月史朝义自缢,他的部将李怀仙斩其首来献,安史之乱结束。杜少陵听到这消息,不禁惊喜欲狂,手舞足蹈,冲口唱出这首七律。全诗八句。开头写初闻喜讯的惊喜;后半部分写诗人手舞足蹈做返乡的准备,凸显了急于返回故乡的欢快之情。全诗情感奔放,处处渗透着「喜」字,痛快淋漓地抒发了作者无限喜悦兴奋的心情。因此被称为杜少陵「生平第一快诗」。诗的后六句都是对偶,但却明白自然像说话一般,有水到渠成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