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合作期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德国军事顾问的指导下按照德国的军事训练标准所改编和组建国民革命军,故对其统称为德械师。当时能达到德式标准的有:国民革命军第3师、第6师、第9师、第14师、第36师、第87师、第88师和国军教导总队,以及不属于正规军系统的税警总团。这些部队堪称当时国军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