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其遗体在男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调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涉嫌强奸并致人死亡,将其逮捕。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发生在15年前的“临沭二中奸杀案”再审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志超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