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3人为大同市原城区区委书记祁学峰、吕梁市交城县委原书记李志安、晋中市政协原主席张春生,他们分别受到双开、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其中,李志安由省监委对其作出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张春生被取消其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