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可根据学生违规违纪的情节轻重采用不同惩戒手段。《第1眼》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一起来听她的解读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