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原系天然古泽,为济水所汇,年久湮塞,遗址在菏泽市东南15千米处。以水名称县,始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曹州升为府,设附郭县,赐名菏泽[17] 。自此,“菏泽”作为一个县、市、区的专名沿用至今[18] 。1949年8月,平原省建立,划境内西北部为菏泽专区,治菏泽县。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