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玉和在无资金、无种植技术、无生产回收能力的情况下宣扬种植“中华家参”,2014年以来种植户共交纳“中华家参”种苗钱255万余元,日前其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