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确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陕视记者:王敬怡 李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