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征迁补偿等诸多方面制定新的规定。新规从今年10月21日起施行。《通知》施行前已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