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解读近日印发的《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原则,在城市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在农村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