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限制转让区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方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