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4)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