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建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配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这一项规定将从4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