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在法院达成调解,住房赠与孩子,男方给予女方生活帮助费5万元,要求1年内付清。现在生活帮助费5万元一分钱没支付。现得知,女方在被男方起诉离婚前,已经患有精神分裂症,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