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市名”征集活动,曹县政府备选了4个城市名,分别为 “汤都市”、“曹南市”、“楚丘市”、“曹城市”,公众也可提出其他命名方案。但必须符合《地名管理条例》,不能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地名命名,不应和其他市县同名、避免同音,用字需准确规范,一般不超过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