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高警郧西大队民警在漫川关附近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一名仅仅拥有E证的男子,竟然开着一辆皮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持有E证只能驾驶摩托车。目前,民警对其罚款2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