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女士在4S店看中了一辆车,准备购买,交了订金,后来发现价格不合适,不想买了,咨询律师能不能退款,律师发现莫女士与销售顾问签订的购车合同上写的是“定金”,但是没有加盖公司公章,而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单上写的是“订金”,认为可以认定为“订金”,要求4S店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