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何某从2016年起,通过网络、线下等渠道购入大量假冒“自然堂、欧莱雅、妮维雅”等多个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分别存放在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和临潼区的两处民房内。由被告人何某联系买家并结算货款,何某的女婿肖某,女儿何某某,老乡许某先进行配货、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