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民警在洞口收费站对一辆牌号为粤B5H1Z2的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散发浓烈的酒味,驾驶人刘某交代其饮酒事实。进一步查询发现刘某今年3月曾因酒驾被处罚,且其车辆未年检。最终,对刘某的两项违法行为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22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