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全面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针对昆明地铁口、公交站点常常出现的揽客的黑电动车,《条例》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