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3、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的水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