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8点,灵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从南宁运输毒品回灵山贩卖。 经深入排查,民警发现叶某春、杨某海、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11点,禁毒、交管等有关部门民警在310省道灵山县龙武路段进行布控。4月1日凌晨2点,一辆嫌疑小轿车驶入龙武路段,进入了警方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