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未满一周岁,女员工应聘到新公司上班,新公司是否需要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七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