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眷和议是金朝和南宋签订的一次和议。和议由时任金朝左副元帅的完颜昌提出并全权操办,宋高宗授意秦桧和王伦等进行谈判,双方最终于金天眷二年(1039年)正月达成和议。天眷和议是金朝宗室完颜昌掌权以后和完颜宗磐等人极力操办的结果,并没有得到金熙宗以及其他重臣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