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选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