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特别指出,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