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悟社获悉,“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因为涉嫌侵犯“小黄车”商标,被“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数人智能称自己拥有“小黄车”商标专用权,被告使用的“ofo小黄车”违反了《商标法》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