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公开宣判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案,被告人苏宏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苏宏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