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按照“美丽南昌·幸福安义”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规范我县城区道路的停车秩序,决定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