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咨询干货 #遗产继承 #继承权 #第二顺序继承人 #婚姻家事法律常识 家人们,打继承纠纷官司的时候,好多人都有个天大的误区,觉得只要原被告双方都认可来参加诉讼的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法院就不用核查他的身份,直接让他参与分遗产就行,这可完全是错的! 咱们碰到过不少继承案子,开庭开到一半突然冒出来个第三人,说自己是死者的兄弟姐妹,要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掺和进来分遗产。好多人甚至个别法官都图省事,觉得反正原告被告都没意见,大家都认他这个身份,法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不用依职权审查了,直接让他进来参与诉讼就行,这绝对是不合规的。你想啊,这就好比你家凑一起分家里的存款,几个人串通好了随便拉个熟人过来假装亲戚,嘴上大家都认他是自家人,转头就能把真金白银分走,那些没到场的、真正合法的继承人的权益不就直接被坑没了吗?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主动主张自己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要参与诉讼分遗产的人,本身就有义务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自己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真的符合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定地位。哪怕原被告全都点头认可这个第三人的继承人身份,只要他自己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地位,法官也绝对不能直接允许他参与到继承诉讼里来,必须依职权严格审查他的身份资质,该让他补证据的就要求补证据,不符合条件的就得直接驳回他参与诉讼的申请,绝对不能凭着各方都没异议就直接放水。 所以大家以后打继承官司的时候,要是碰到这种莫名其妙冒出来要分遗产的第三人,哪怕对方和原被告看起来关系再好,你也完全可以要求法院严格审查他的继承人身份,别稀里糊涂就让本该属于你的遗产被外人分走了。你们之前处理继承相关的事务的时候,碰到过这种半路冒出来争遗产的第三人吗?评论区聊聊你的情况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