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论选择认罪认罚还是无罪辩护,都要先回答一个问题:你的意见凭什么被采纳。办案机关有自己的证据体系和证据标准,还要考虑社会影响、内部意见和考核,家属的意见并不在法定考量之列。所以意见能否被重视,往往不取决于它是否正确,而取决于手上有没有能形成有效回应的依据。 以姚振宇律师办理的一起案件为例。当事人拒绝认罪认罚,前期与检察官、法官沟通,对方坚持诈骗罪十年以上,对程序问题不予理会。进入庭审后,辩护人当庭提出非法取证、管辖、合议庭组成等程序问题,合议庭未能回应,庭审随即休庭。此前多次约见都没有得到安排,而在公开庭审中一提出程序问题,对方态度立刻发生变化。 可见,提出异议并不等于有效辩护。关键是把对定罪有实质影响的程序问题找准,形成有据的书面意见。家属在一审阶段仍反复犹豫方向,通常说明辩护支点还没有梳理清楚。 #无罪辩护 #认罪认罚 #不起诉